主题:正义大于法律,谁敢逾越法律?为了正义,犹太人敢。
很有意思,从前有一次我正想把以色列驻华大使馆网站上有关以色列国家对待巴勒斯坦及恐怖主义态度的几篇文章发送到网上,中间耽误了几天,就有别的朋友代劳了,觉得很没面子,有点失职,怎么敢自诩为爱以色列的人呢?
这次也是一样,这两天正在想《慕尼黑》的“影评”怎么写(觉得没那个资格),已经有朋友发送了有关《慕尼黑》的贴子。不过和我想说的可不全相同。
对于那些事件我自知比许多网友都无知,所以也不敢乱讲,只能谈一点看电影的体会。
电影与其说是故事片,不如说更像是一部纪实电影,的确,悲剧也经不起戏说的演绎,整部电影充满了沉重的气忿和反思的情绪。电影导演,身为犹太人的斯皮尔伯格用一种近乎中立的态度回顾讲述了那段历史,是非成败任人评说。他在讲故事,而没有自以为高明地对这段历史进行诠释。
但是,也因为是犹太人,这个给人类留下了《圣经》的民族的一员,也许天赋给与斯皮尔伯格以讲寓言的才能,所以细细品味之后,各人都能在电影中看到答案。
令我惊奇的是电影一开始,黑色的背景上出现布满整个屏幕世界各个重要城市的英文地名,最后其他所有城市的名字都渐渐消失,只剩下一个“MUNICH”。片名是这样出现的,充满了一种悲剧的宿命,令人无限感慨。从古代到近代,从近代到当代,多少历史,慕尼黑仿佛成了犹太人有生于世界挥之不去恶梦般的阴影,也象是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那枚滴血的铁钉,永远都没有人能抹去它上面沾染的血迹,黑幕上最终显现闪亮孤单的名字,阴沉凶险。
然后夜色中,一群中东人模样的青年试图翻越奥运村的网墙,他们发现有人正从不远的台阶上跑下来,就又跳下来,回头表情呆滞地望着他们。不知道后来事情的观众并不会看出任何异常。那几个从台阶上跑下来的美国人也一样,在他们看来这几个中东人只是几个不安分的调皮鬼,他们只是想翻过这道墙去,于是就帮他们一把吧……一切犹如现实,象写日记一样,象我们经历过平凡的生活一样,没有任何铺垫,没有任何预兆,灾难降临正在休息的11名以色列运动员。
所有的媒体都迅速躁动起来,但这一切和被杀害、被劫持的犹太人毫无关联。全世界无能为力。有无数人焦虑,有无数人流泪,更有无数人欢呼雀跃(观众,你是哪种人呢?)。
参与人质解救行动的不是德国训练有素的军队,而是普通的民事警察,从而使最终解救行动陷入失败的灾难,11名人质被害,无一幸免;这只是因为,二战之后德国作为战败国,其军队的行动,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从而排除了解救人质可更有效的可能。也可以这样说,是胆怯的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俄国人、还有不负责任、循规蹈矩的德国人害死了那些以色列动运员。特别是德国;让我们回头想想,德国,作为一个国家(不是说个人),在他们有机会杀犹太人的时候,他们杀了,而在他们有机会救犹太人的时候,他们却没有!这些都是他们当时以为该做的事情。我们从而也可以认为,这个被称为思维的故乡的国家,却是道德上的白痴。
为什么德国的军队不能参与和主导行动?其现实理由是次要的,它引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法律与正义的关系,法律是为了维护正义而制定的,这是显然的,我不相信那种什么“法律是某种某种局部人类的意志的体现……”等等解说,尽管有些法律的确是的,但那并不能构成有关“法律”正确的定义!。我相信世界有基本的正义准则,除了《十戒》之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普遍的,也是绝对的标准。除了十戒,上帝的律法也在人心中作为天赋存在,这是因为人有神的形象,也为了保证人在没有上帝的时候行事为人不至于完全道德沦丧。它是上帝在这个世界上所设立关于正义、慈悲最后的防线。人也时常从这条防线上出击,向各种各样不公不义的事情发出挑战,并击溃它们,就象扫罗王对非利士人发动的战争。这种力量是人们心里的“良心”。但良心是受到理智衡量与制约的,所以它受制于理智。这样,人离开上帝凭借自己的良心与理智而行动,可能会出问题!有时候人为制订的法律会防碍人们行使正义,或更加有效地行使正义力量。这样的冲突不胜枚举;放眼世界,到处都是。西方已经受困于这种冲突之中,可悲那些政治人物与思想家几乎无一不是这种冲突的牺牲品,他们信奉民主与法律之下的自由!不想在世俗“民主”与“法律”之下已经没有自由!
那么怎么办?
德国人是一个办法(让正义成为法律的牺牲),犹太人又是一个办法。
正如前一位网友发的贴子上所引用梅厄夫人的话:“人们说我们当不起文明人,我总是反对这些人(电影中的字幕是:“人们说我们付不起文明的代价,我总是很烦感这种说法”)。现在我有了新的感受。每个文明都有必要与自己的价值观谈判,做出妥协。”——梅厄夫人
这是犹太人的办法,有效的办法。他们决定追杀那些恐怖行动的策划参与者。
梅厄夫人所谓的“妥协”,只是针对所谓“文明”而言的妥协,也就是那个建立在良心与理智基础上的“文明世界”,这个文明不充许人们做出违背良心与法律的事情。但以色列人被逼到了死角里,在别人无可耐何的时候,犹太人决定行动了。那不是扫罗的出击,是上帝的复仇。它使正义清析地突显于世俗的法律之上,为实现真正的正义打开了道路。而在电影的进行中,行动小组成员也不断就这些有关良心、法律、正义等等问题进行着思索与辩论,使电影达到少有的境界。这又一次证实了,犹太人是一个伦理的民族。这种有关基本伦理的无可回避的思索活生生地存在于她每一个最小的分子的身上。使他们为之生,也为之死。作为一个民族,他们可能犯错误,但并没有丧失原则。
这使我想起来那句听起来似乎是很武断的话:“全世界都错了,只有犹太人是对的。”(在处理有关世界之内的事情上,这句话是对的。作为犹太民族行事为人的方式,他们有他们很特别的处境和原则,一切都将他们逼到受害者与正义维护者与行使者的角色。不幸犹太人用同样的办法处理来自天上的事情,害死那那真真切切已以经到来的弥赛亚;但这也为世界解决了大难题,那不是犹太人的聪明,而是上帝的智慧。这些问题不能在这里谈了)。
于是行动布置了。电影的主角出现,情节展开。几个小犹太人走遍欧洲,为所欲为,触犯了所有的国际法、民法与刑法!甚至得不断与自己的良心进行辩论,而那些平时道貌岸然的恐怖分子一个一个被清除。
很巧合的是,电影里行动小组中对自己行动产生怀疑或疑虑的三个成员都丧失了生命,而那些最坚定的都生存下来。电影中的主角行动小组长,也就是电影海报上那个坐在阴影中沉思的那个人,埃夫纳,在杀死六个人之后,最后放弃,洗手不干了,限入深深的反思与遭遇恐怖分子报复的恐惧之中;这基本代表了世界就这一系列事件的思潮(默认和不确认,以及对于行动价值、果效的怀疑)。那位他最忠诚坚定的伙伴去向没有交待。他可能还留在摩撒德中吧?
这又是一个寓言,我希望人们对这些行动都不要有任何疑虑。这世上的确存在着不少堪称为邪恶的道理,且被当作公理供奉。犹太人桀骜不驯,藐视它们,特立独行,为做正确的事情不拘一格,为实现那些他们清清楚楚知道、别人也清清楚楚知道的公正逾越了所有别人心目中的准则,难免遭世人记恨。如果你清清楚楚地看清了事实真像,知道他们做的是对的,怎么能不喜欢他们呢?
看完电影后的几天,直到如今,我都会不由自主地自言自语:“埃夫纳,埃夫纳,我真喜欢埃夫纳。”就是那个“走遍欧洲,为所欲为,触犯了所有的国际法、民法与刑法!甚至得不断与自己的良心进行辩论、杀人不眨眼的小犹太人”。
《圣经》中说,雅各家将永存于世,成为神在世界上不灭的见证。在我看来,不止是作为一种象征——以色列的历史,是活着的正义。
我相信。你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