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入 收 藏   设 为 首 页   联 系 我 们    

首页  |  犹太信息  |  犹太历史 犹太名人犹太商业 犹太教  | 犹太评论
圣经  |  犹太智慧  |  犹太科技 犹太影视 中东问题 以色列  | 犹太论坛

   以色列冲突与和平常见问题解答     
以色列冲突与和平常见问题解答
[ 作者:以色列外交部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85    责任编辑:admin ]

以色列为什么是一个犹太人国家?

以色列首先是一个犹太人国家,究其原因,是因为犹太人民享有建立他们自己的独立国家的权利,而且他们和以色列这片土地(Eretz Israel)有着历史的和宗教的联系。此外,世界上也没有任何另外一个地方能让犹太人民建立自己独立的主权国家。

    两千年来,犹太人民一直渴望有一天能够重建家园,他们祈祷着这一天的到来。而这一切,只有继承十九世纪末犹太人民现代复国的遗志,才能得以实现。这种觉醒最终演变成了“犹太复国运动”,并在1917《巴尔福宣言》中首次得到承认。《巴尔福宣言》称英国政府“赞成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人民的民族家园。”这种承认后来在1922年得到了国际联盟的正式认可。

    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181号决议,呼吁结束英国在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创建一个犹太人国家和一个阿拉伯人国家。阿拉伯世界各国拒绝接受联合国这一决议,并发动了战争。但犹太人对此却非常欢迎,并热烈庆祝了这一历史性决议。1948年5月14日,戴维·本古里安宣布“犹太人的国家在以色列圣地成立,国名为以色列国。” 就这样,犹太人民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行使了他们民族自决的权利。

    以色列建国是为长期以来在其它地方历经迫害的犹太人民提供一个迫切需要的家园。《独立宣言》明确表示:“以色列国将向所有犹太移民敞开大门,愿意成为所有流亡者的聚集地。”《回归法》(1950年颁布)实行了这一原则,从法律上赋予每一个犹太人移居以色列并永久居住的权利,并为所有遭受迫害、流离失所的犹太人提供庇护。因此,所有犹太人都有权回到他们历史的家园,并加入以色列国籍。

    《回归法》不带任何歧视色彩,并不阻止任何非犹太人加入以色列国籍。非犹太人可以根据其他有关法律加入以色列国籍。

    根据《独立宣言》,以色列是在“三权分离”、自由、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建立的民主国家,所有居民不分宗教信仰、种族、性别或国籍,均享有自由和完全平等。这些原则今天仍然适用。

    以色列存在数量庞大的阿拉伯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19%。这里的阿拉伯人充分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言论、宗教和信仰自由。他们有权参与以色列选举,而且阿拉伯代表也可以入选议会。以色列的阿拉伯人有担任法官的,也有担任市长、公务员的。除了希伯来语,阿拉伯语是以色列的一种官方语言。



耶路撒冷对于犹太人国家有何重要性?

耶路撒冷是世界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圣城。正是这个城市的宗教意义使其显得无比重要,并导致了这里发生的一切。以色列承认并保障所有朝拜者的权利,并保护他们在这里的神殿。同时,耶路撒冷还是以色列国的首都。

    对于犹太人而言,耶路撒冷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它是犹太人的历史都城,大卫王在公元前1004年就将其立为首都,然后它一直保持着它作为首都的地位,直到公元70年罗马人将其摧毁,犹太人失去独立。

    耶路撒冷是犹太人精神认同和民族渴望的“心脏和灵魂”。犹太人每一次在这片土地上获得民族独立后,耶路撒冷就是他们的首都。无数个世纪以来,除了犹太人民以外,没有任何人将耶路撒冷作为首都。尽管它对其它信仰也很重要,但它更是犹太教的中心。

    犹太人于1948年重新获得独立,建立了以色列国。紧接着,以色列议会(Knesset)就决定将耶路撒冷作为首都。有了这一决定,政府机构便相继扎根于这里,包括总统府、政府各部、议会以及最高法院。1980年,议会通过了《基本法:耶路撒冷——以色列的首都》,将这一决定写入了法律。

    大多数国家一直以来并不尊重以色列决定自己首都的主权权利,而且拒绝承认耶路撒冷是以色列首都。其原因主要是出于各国政治考虑,但这完全是与国际法准则相违背的。以色列同其它任何国家一样,有权选择自己的首都,而且她行使了这一权利,定都耶路撒冷。



以色列决心实现和平吗? 阿拉伯世界的作用何在?

以色列渴望与所有阿拉伯国家实现和平。而且,各阿拉伯国家也完全可能对和平进程作出重大的积极影响,改善这一地区的面貌。但是,为此,他们必须停止支持恐怖主义活动,必须停止针对以色列的煽动性反犹宣传。这些宣传的唯一作用就是加深了仇恨,助长了恐怖主义。阿拉伯世界的对以政策应当改对抗为对话。

    巴勒斯坦的恐怖主义组织和中东的其它恐怖主义组织得到各阿拉伯国家的支持,包括资金和武器上的支持。一些阿拉伯国家,其中就有叙利亚和伊朗,还支持着一些最具暴力、最为危险的恐怖主义组织,如真主党。好几个巴勒斯坦恐怖组织(包括哈马斯和伊斯兰圣战组织)的总部和训练基地都设在叙利亚。必须终止此类支持,才能结束恐怖主义。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和平。

    近年来,反以色列的极端煽动活动在阿拉伯国家泛滥,再度唤醒了阿拉伯和以色列间的宿怨。在清真寺、学校、国家媒体以及学术界,到处充斥着铺天盖地的反犹宣传。这些种族主义手段与历史上反犹太人的“血污案”和所谓的“锡安长老”案并无二致,进一步加深了仇恨,助长了恐怖主义。

    在毫无迹象表明阿拉伯国家要就具体争议问题与以色列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他们至少应当认识到一点: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双方的让步和努力。以色列人不会接受任何“最后通谍”或者“要么接受, 要么拉倒”的提议,就像2002年3月下旬由沙特阿拉伯提议召开的阿拉伯贝鲁特高峰会决议那样。决议实际上就是说,只有以色列完全同意所有阿拉伯要求和条件,才能实现和平。而对以色列的权利和利益以及对通过谈判和妥协解决争端的需要完全置之不理。

    像联合国这样的国际论坛不应当这样年复一年地被阿拉伯国家滥用。这些国家所要求的就是通过同样毫无意义的片面的反以色列决议,而不是寻求新的、建设性的方式来解决分歧。

    以色列坚信,和平的道路需要利用所有适当场合实现对话,努力达成地区合作。涉及诸如水、难民、武器控制、环境和经济发展等问题的《巴塞罗那进程》(提出了欧洲-地中海合作设想)和多边谈判应该重新激活。这样,影响该地区人民生存的问题都能得以解决。反过来,那又会营造一种积极的氛围,促进人们解决和平进程中较为困难的政治问题。

    埃及总统萨达特和约旦国王侯赛因在与以色列的媾和中显示了真正的王者风范。像埃及、约旦和摩洛哥这样的国家在与以色列建立和平、合作关系方面为阿拉伯世界的其它国家作出了表率。

怎样才能实现和平?

只有通过谈判解决争端、消除隔阂,才能实现和平。为了能够进行谈判并使其获得成功,必须结束阿拉伯国家支持的巴勒斯坦恐怖主义和政治煽动。

    为了和平,以色列一向愿意作出让步,以色列历届政府愿意作出重大牺牲。但是,和平需要双方让步和建立彼此信任。正如以色列愿意考虑巴勒斯坦人的权利和利益,以色列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也需要得到考虑。过去,面对像埃及总统萨达特和约旦国王侯赛因这样的阿拉伯领导人,以色列同他们达成了一致,并实现了和平,那是因为他们言行一致,不仅对自己的人民谈论和平,也原为和平采取了实质性措施。

    只有谈判能实现和平。巴勒斯坦人企图迫使以色列接受巴勒斯坦人要求和阿拉伯国家提出的片面的联合国协议,是不会让双方走向和平的。该地区所有各方均接受的联合国安理会第242号和338号决议就永久性解决进行谈判的重要框架。以色列已经表示,如果某些重要条件得到满足,它将很乐意实施“路线图”的措施。但“路线图”只有在巴勒斯坦人切实履行其义务时才能起作用。而巴勒斯坦人甚至连开始这么做都没有,尤其是他们根本没有按“路线图”第一阶段的要求拆除恐怖分子的基础设施、停止煽动性宣传。

    实现和平需要创造一种积极的氛围,一种没有恐怖主义和煽动性宣传的环境,一种促进双方实现理解的气氛。以色列已多次采取切实措施,帮助巴勒斯坦人改善生活条件,恢复巴勒斯坦经济。以色列已经并愿意在将来继续在建立彼此信任方面作出友善姿态,如通过消除路障,解除封锁,允许巴勒斯坦人进入以色列以及从巴勒斯坦城镇撤军等来减少限制。如果以色列安全不受到威胁,如果巴勒斯坦人不报之以恐怖主义,以色列非常愿意采取此类措施。

    阿拉伯国家采取的一些积极措施也会有助于营造一种积极氛围,例如加强多边联系和重新启动巴塞罗那进程。这两项措施都旨在推动地区合作。就影响本地区所有人生活的问题采取积极行动、展开合作,将有助于从心理上解开那些亟待考虑和解决同时又是棘手的政治问题的症结。

    最后,和平必须意味着所有问题的解决和冲突的停止。一旦达成和平协议,历史的篇章将翻开新的一页,以色列同巴勒斯坦以及周边国家的关系将会建立在一个新的立足点上揪即以对话和合作为特征,而不是敌对和对抗。

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建国问题上的立场?

以色列无意统治巴勒斯坦人。这是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建国问题上的立场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以色列的安全以及其他重要权利和利益也占据着重要地位。无论如何,以色列不会接受在其边境建立一个恐怖主义国家。

    2003年6月4日,以色列总理沙龙在亚喀巴高峰会议上与美国总统布什和时任巴勒斯坦总理阿巴斯会晤时,就巴勒斯坦国谈到:

    “以色列像其他国家一样,强烈支持布什总统2002年6月24日有关两个国家(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国)的构想----即两个国家应当和平相处,保证安全。以色列政府和人民欢迎能有机会依照为实现这一构想而采取的路线图步骤,重启直接谈判。

    让巴勒斯坦人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实现自治,而不是由以色列统治,这符合以色列的利益。一个民主的巴勒斯坦国如果彻底保持与以色列和平相处,将促进以色列作为一个犹太人国家的长期安全和福祉……。我们也可以向巴勒斯坦伙伴表示,我们理解西岸领土连成一片对于一个独立存在的巴勒斯坦国的重要性。”

    在这次讲话中,沙龙总理还强调:“然而,如果不放弃和消除恐怖主义、暴力和煽动性宣传,就不可能实现和平。”这不仅是“路线图”第一阶段规定的基本条件,更重要的是,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巴勒斯坦建国就意味着沿以色列边境建立一个恐怖主义国家。这是断然不可接受的。

    任何有关巴勒斯坦建国的讨论都应围绕所建国家的性质来进行。这一国家的许多要素,包括最终边界在内,都必须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之间通过谈判解决。其他因素对以色列的安全也很重要。巴勒斯坦建国的努力必须考虑到以色列的权利和重大利益,尤其是安全方面的。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一地区实现和平和稳定。

巴勒斯坦难民“回归”的要求意味着什么?

在巴勒斯坦人呼吁建立自己国家的同时,他们还提出了“回归权”要求,要求回到1967年6月以前以色列境内的土地上。但是,按照一般国际法、有关联合国决议以及以色列和周边阿拉伯邻国之间的协定,根本就没有什么“回归权”。

    巴勒斯坦难民灾难的直接原因是阿拉伯领导人拒绝接受1947年的“联合国大会第181号决议”(该决议将英国托管地分为两个国家)以及他们那时发动的意在摧毁以色列的战争。在战争行动期间,许多阿拉伯人离开了家乡,有的是响应阿拉伯领导人要求他们避免妨碍其武装力量推进的号召,有的是出于恐惧。

    除了少数例外,几乎所有的阿拉伯人都是自愿离开的,他们完全没有理睬以色列让他们留下来的呼吁(包括《独立宣言》)。那些在1948年以后选择留在以色列的人已经成为了以色列公民。

    那些选择离开的巴勒斯坦难民的命运与那些在以色列建国后逃离阿拉伯国家的成千上万犹太人的命运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些犹太难民的数量与这个时期的巴勒斯坦难民的数量大致相当,尽管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沉重负担,但他们都融入了以色列社会。

    除约旦以外的阿拉伯国家故意拖延了巴勒斯坦难民问题,将其作为对付以色列的一张王牌。从1948年至今,出于政策考虑,他们将难民限制在拥挤的难民营里。阿拉伯国家(包括富裕的石油国家)选择出资支持恐怖主义,而从不尝试恢复难民们的生活。这一政策以巴勒斯坦人自身为代价,以赢得国际社会对巴勒斯坦事业的同情。

    既然以色列在造成和拖延解决难民问题上都没有任何过错,就不应该要求它来为此承担责任。

    在拖延解决难民问题上,国际社会也难辞其究,因为它没有按照国际准则安置难民。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的责任就是为全球难民寻找永久的家园,但他们却没有为巴勒斯坦人这么做,而是设立了一个特别机构来对付巴勒斯坦难民。这一组织,即联合国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UNWRA)的工作只是供养着难民营中的巴勒斯坦人。

    屈服于阿拉伯国家的政治压力,国际社会实际上给予了巴勒斯坦人例外,他们可以不适用联合国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该公约1967年《议定书》规定的、得到国际公认的难民定义。两份文件在给难民定义时均未提及难民后代。正是由于这一从未给予其他人群的例外,原为巴勒斯坦难民的几代后裔也全被视为难民。这就意味着,要求移民以色列的绝大多数巴勒斯坦难民实际上从来就没有在以色列境内居住过。而且,这一对巴勒斯坦难民的例外定义还应用到了在后来成为以色列领土的区域内仅居住过两年就离开了的阿拉伯人。

    这种种原因让巴勒斯坦难民人数大大增加,并随着时间推移从数十万发展成了数百万。目前,以色列人口刚刚超过670万,其中19%为以色列籍阿拉伯人。数百万巴勒斯坦人移民以色列会消除以色列作为犹太人家园和受迫害犹太人庇护所的本质特征。因此,他们移居以色列的要求无异于是从人口上摧毁犹太人国家的委婉说法。

    巴勒斯坦领导人和发言人常称巴勒斯坦人有权移民到以色列。而实际上,以色列同周边阿拉伯国家的协议中并不包括这种权利,国际法或者相关的联合国决议也不承认这种权利。

    以色列同周边阿拉伯国家的协议中从未有过“回归”的主张。实际上,在和平进程中,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均同意,难民问题应当作为永久性解决的一部分由双方谈判解决。

    国际法有关人权条约中有回归原则。但是,该原则是针对个人而不是整个民族。而且,按照惯例,政府通常会限制本国国民重新加入本国的权利。

    巴勒斯坦人宣称他们的要求是基于联合国决议的,并具体到了联合国大会第194号决议第11条。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实际上,联合国大会并非立法机构,其在政治问题上的决议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提到联合国大会第194号决议,不得不补充许多有关问题。这一决议是1948年联合国通过就许多关键问题(耶路撒冷、边境、难民等)提出建议让双方回到谈判桌的一次尝试。这一尝试没有成功,后来用联合国大会第242号决议取代了原来的决议。在第194号决议中,也只有一个段落讨论了难民问题,且并未提及任何权利,只是建议应当允许难民回归。对决议断章取义,要求实施其中某一句话的做法是不合逻辑的。另外,决议对于回归设定了具体前提和限制,其中首要的一点就是难民必须愿意与其邻居和睦相处。巴勒斯坦人对始于2000年9月的恐怖主义浪潮和之前其它恐怖活动所给予的支持排除了这种可能性。

    联合国安理会第242号决议(1967年“六日战争”后通过并被视为和平进程的基石)再次没有提及“回归权”,甚至没有提到联合国大会第194号决议,再次强化了以色列的立场。而且,第242号决议只是肯定了“实现难民问题公正解决”的必要性。

    巴勒斯坦人要求无限制移民以色列实际上是那些不希望以色列存在的人的政治策略。巴勒斯坦人在要求自由移民到另一个国家——以色列的同时,又呼吁建立一个他们自己的国家,这是毫无诚意的。巴勒斯坦领导人继续要求这种实际上会消除以色列本质特征的“权利”时,也就是在毁灭和平的希望。

是什么导致了目前巴勒斯坦恐怖主义浪潮?

恐怖主义浪潮始于2000年9月,是巴勒斯坦从战略上决定采用暴力(而不是谈判)作为主要手段推进其议程的直接结果。不管巴勒斯坦人怎么说,所谓的以色列对领土的“占领”并不是恐怖主义的真正根源,因为在暴力开始之前,谈判本可以解决所有巴以冲突问题。

    当2000年9月暴力和恐怖主义开始时,巴勒斯坦人一开始就称那是对当时的以色列反对党领袖沙龙参观圣殿山的自发反应。但后来,巴勒斯坦领导人在阿拉伯语媒体上的发言却与此完全相反。欧美领导人组成的米切尔委员会发布的报告也没有对早期巴勒斯坦人的说法给予支持。因此,巴勒斯坦发言人改变了策略,转而称那次暴力事件是对以色列“占领”西岸和加沙的反应。

    这一说法忽略了1967年(当时以色列在一场自卫战中控制了那些区域)前后足以证明“占领”并不是巴勒斯坦恐怖主义真正根源的事件。巴勒斯坦恐怖主义在以色列出现在西岸和加沙前就有了。不仅如此,1994年到1996年期间,当和平进程取得重大进展的时候,恐怖主义还是经常发起残暴袭击。巴勒斯坦恐怖主义的历史清楚地表明,恐怖分子不是反对以色列在该领土的存在,而是反对与以色列以任何形式媾和。

    实际上,目前的恐怖主义浪潮始于寻求巴以冲突永久性解决的高层谈判紧张进行后不久。2000年7月,由美国总统克林顿主持在戴维营举行了中东和平峰会,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主席亚西尔·阿拉法特和以色列总理埃胡德·巴拉克都出席了会议。会谈期间,以色列表示,为了达成一项可行的永久性协议,以色列愿意作出影响深远、史无前例的让步。但是,亚西尔·阿拉法特却选择了中断谈判,甚至没有提出自己的任何建议。然后,会谈中止,克林顿总统公正地认为会谈失败是阿拉法特的责任。

     然而,以色列并没有放弃和谈。在2001年1月的“塔巴会谈”中,以色列政府向巴勒斯坦人表示,为了实现和平,以色列愿意作出更多让步。令人费解的是,巴勒斯坦人再度拒绝了和平方案。后来,巴勒斯坦贬低戴维营和塔巴提议的言论受到参与谈判的主要美国官员的驳斥。在2002年4月22日的电视采访中,前美国特使丹尼斯·罗斯称,将西岸分为小行政区的指控“毫无依据”,并提示人们注意,所提出的领土“是连成一片的”。

    以色列已经表明了愿为和平冒险的意愿。在与埃及的和平条约框架中,以色列将对以色列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西奈半岛还给了埃及。在1993年9月以来进行的历次谈判中,以色列甚至考虑了巴勒斯坦人对西岸和加沙的渴望,商议在这些区域建立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并逐渐扩展其管辖权,加大其权力。事实上,在以色列撤军之后,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掌管了很大一部分领土,以及西岸和加沙98%的巴勒斯坦人。

    很明显,目前的巴勒斯坦恐怖主义浪潮始于戴维营首脑会议失败之后,与巴勒斯坦自发的“抵抗占领”的行动毫无关联。巴勒斯坦领导人做出了一项战略性的决定,即放弃和平道路,用暴力作为主要手段推进其议程。这一决定摧毁了和平进程的根基。这一根基就是,任何解决方案只能通过妥协和谈判才能实现,而不是顽固不化和暴力。巴勒斯坦称以色列在这一领土上的存在导致了恐怖主义,这种说法一开始是阿拉法特在拒绝以色列的和平提议后为转移批评所作的孤注一掷的尝试,但很快演变成为其不可饶恕的罪行(不加选择地谋杀无辜平民)的借口。恐怖分子的袭击从来就不可能有任何正当理由。在本可以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情况下,这种袭击尤为可悲。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确实有过通过谈判结束冲突的机会。然而,以色列的橄榄枝换来的是冲天的炮火和接二连三的自杀性人体炸弹的袭击。和平的最大障碍不是缺少一个巴勒斯坦国,而是巴勒斯坦恐怖主义的存在。

    不管狂热的巴勒斯坦人怎么说,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用暴力作为政治工具的蓄意决定是2000年9月开始的恐怖主义浪潮真正的唯一根源。正是这一决定导致了900多名以色列人的死亡,并且严重挫伤了以色列希望与巴勒斯坦邻居保持和平的美好愿望。

阿拉法特为什么不是和平的伙伴?

1993年巴以和平进程刚刚开始时,亚西尔·阿法特曾明确发誓放弃恐怖主义,遵循谈判解决冲突的原则。但自那以后的十年期间,1100多名以色列人在恐怖活动中被杀害(其中900多人是在2000年9月后被害的)。阿拉法特应为这些恐怖活动以及暴力对和平进程造成的严重损害负直接责任。

    在1993年9月9日致以色列总理伊扎克·拉宾的信中,亚西尔·阿拉法特发誓:“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要彻底放弃使用恐怖主义和其他暴力行为”,致力于“和平解决双方冲突,并称有关永久地位的所有问题都将通过谈判解决。

    根据阿拉法特的承诺,整个和平进程指日可待。但遗憾的是,他决定践踏诺言,寻求武装斗争战略。甚至在和平进程早期,尽管谈判取得了进展,但巴勒斯坦恐怖分子还是在袭击以色列。到2000年9月,在阿拉法特拒绝接受美国总统克林顿和以色列总理巴拉克当年7月于戴维营提出的和平解决冲突的提议后,阿拉法特选择了加强暴力。这一决定在巴勒斯坦官员的声明中得到确认。

    2000年12月6日,巴勒斯坦半官方的《天天日报》报道:

    “在加沙的讨论会上,巴勒斯坦通信部长阿马德·法鲁基确认,根据阿拉法特主席本人的指示,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从戴维营和谈结束后就开始为目前的起义做准备了。法鲁基先生还说阿拉法特发动本次起义是要表明巴勒斯坦在谈判中的一贯立场,不只是反对以色列反对党领袖沙龙参观圣殿山。”

    很明显,亚西尔·阿拉法特本人就参与了恐怖主义。他不仅没有阻止恐怖主义,而且还帮助甚至煽动恐怖主义,将其作为给以色列施加压力的工具。阿拉法特为资助恐怖分子集团及其活动签发支票,批准武器走私活动(2002年1月戏剧性地被发现利用 Karine A 号船偷运武器),并在其自己的指挥部内庇护通缉的恐怖分子。值得注意的是,阿拉法特自己的组织揪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法塔赫派的(阿克萨旅)以及其特别卫队第17军都积极参与了恐怖主义。

    自1993年以来,阿拉法特在其演讲和声明中多次使用了“圣战一词。阿拉法特(甚至在口头上谴责恐怖主义的同时)始终如一地为恐怖主义寻找借口,企图利用哈马斯和其他恐怖组织(而不是按“路线图”等的要求将它们解体)。这表明他根本无意结束恐怖主义。阿拉法特一次又一次地证明: 他不可信,他的诺言一文不值,他根本就不会实践诺言。

    不仅如此,阿拉法特还辜负了他自己的人民。他拒绝了2000年夏天以色列在戴维营的提议和让步,从而阻碍了在与以色列的和平协议的框架内在当时就实现巴勒斯坦人的愿望。约三年后,阿拉法特削弱了巴勒斯坦总理马哈茂德·阿巴斯(又名阿布·马赞)的作用,导致阿巴斯2003年9月辞职,这给“路线图”的实现造成了重大损害,而该“路线图”是本可以实现国际上推动和平进程的愿望的。而且,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内部腐败成风,成百万上千万的美元和欧元进了阿拉法特及其亲信的口袋,而他却拒绝进行真正的改革。这表明,阿拉法特内心的愿望并不是为了巴勒斯坦人民的利益,而是为了他自己。

    只要能够履行对巴勒斯坦人的义务和那些对和平进程的成功极为重要的承诺,以色列愿意同任何巴勒斯坦领导人进行谈判。首要的是打击恐怖主义,结束滋生仇恨和暴力的煽动性宣传。多年以来,以色列希望阿拉法特就是这样一位领导人,但尤其是过去的三年已经表明:他并非如此。

    以色列无意告诉巴勒斯坦人他们应当选谁作为自己的领袖。但是,以色列没有必要与一个一再证明自己不值得信赖,其承诺一文不值的人打交道。以色列愿与一个致力于和平的伙伴一道推动真正的和平进程。对于最终毫无结果,只会使冲突和痛苦延续的行动,以色列毫无兴趣。以色列希望有一个真正的和平伙伴,但阿拉法特并非此人。

巴勒斯坦恐怖主义是国际恐怖主义的一部分吗?

奖赏巴勒斯坦恐怖主义不仅危及以色列,也会威胁到地区稳定和民主世界的安全。奖赏恐怖主义只会孕育出更多的恐怖主义。

    巴勒斯坦恐怖暴力活动获得的任何政治利益都会助长全球的恐怖主义。奖赏恐怖主义活动只会鼓励中东以及其他地方的人采用类似的手段。巴勒斯坦恐怖主义的成功还会促使阿拉伯和穆斯林民众变得更加激进,因为他们自己国家恶劣的社会经济条件和鼓励仇恨与暴力的意识形态已使得他们极容易受到极端主义的影响。

    中东许多人将阿拉伯和以色列的冲突作为他们反美、反西方活动的借口。无论在中东还是其它地方,恐怖主义总是针对民主社会。对自杀性恐怖主义的研究表明,这种恐怖主义并非源于绝望,而是为了获取政治或军事目的的有组织的运动。基地组织对美国的袭击就是对美国所代表的自由理想的袭击,就是本·拉登圣战计划的一部分。其目标就是要根据他本人对伊斯兰教的极端解释来改造世界。尽管本·拉登的基本目标与以色列无关,但反以色列分子却利用了对美国人民的袭击来推进他们在中东的计划。

    几十年来,巴勒斯坦的暴力活动在更危险的恐怖主义形式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主要作用。正是巴勒斯坦人开创了恐怖主义的劫机活动。人体炸弹可能不是巴勒斯坦人的发明,但他们却改良了技术,营造了对殉难者的狂热崇拜,从而导致了更多自杀性爆炸事件的发生。人体炸弹受到尊敬,他们的照片就挂在城镇的广场上和学校里;他们的亲人则被告诫不要哀悼,而是庆祝他们的死亡;足球队也以他们的名字命名。与此同时,巴勒斯坦电视节目则一再播放自杀恐怖分子的遗体告别录像。这种现象预示着下一代的灾难,因为他们接受的教育就是崇拜这些死亡和毁灭的象征。孩子们从小就接受仇恨、杀戮和毁灭的教育,这对他们自己的民族是一种灾难,而对其他人则是潜在的危险。

    巴勒斯坦的宣传抹煞了针对无辜者的恐怖活动与旨在制止恐怖分子的防御性反击措施之间的区别。为恐怖活动开释的行为,损害了全世界宣告恐怖行为及其策划者为非法的努力。

    决不能容许巴勒斯坦恐怖主义得逞,因为如果它们得逞,不仅会助长针对以色列无辜平民的暴力活动,而且会使恐怖主义灾难在全球泛滥,并日益危及全球的民主国家。不让自杀性恐怖分子实现其目标是从整体上阻止恐怖主义的重要一步。

怎样才能消除恐怖主义?

真正、持久的和平只能通过谈判取得。而为了让谈判有机会获得成功,必须消除巴勒斯坦恐怖主义。

    过去三年,以色列遭受了恐怖主义浪潮,死亡900多人,伤者成千上万。以色列公民每天生活在恐惧中,害怕被人体炸弹、汽车炸弹和武装分子谋杀。犹太人神圣的场所受到亵渎和摧毁,而犹太教教徒则被炸得粉身碎骨。

   以色列政府有责任保护其人民的生命安全。然而,打击恐怖主义让以色列陷入了两难境地。作为一个民主国家,以色列必须在迫切的安全需要与其所珍惜的民主价值和自由之间找到适当平衡。对于受到袭击的民主政体而言,找到这样的平衡并非易事。由于巴勒斯坦恐怖分子既不珍惜人的生命,又无视法律,以色列的这一使命将更加艰难。这些恐怖分子不仅针对以色列公民,他们也藏身巴勒斯坦平民中间,认为无论谁的责任,巴勒斯坦人的伤亡应一概归咎于以色列。

    为了有效打击恐怖主义,同时尽量减少对当地巴勒斯坦人民的伤害,以色列采取了各种防卫措施。被动的安全措施包括道路封锁、实施宵禁以及修建防护栅栏,其目的是为了限制恐怖分子的自由活动。不尽人意的是,这些措施也影响了许多巴勒斯坦人的日常生活。但是,虽然防护栅栏或路障带来的困难确实令人遗憾,但这点遗憾无法与恐怖主义造成的对无辜生命无法挽回的伤害相提并论。

    当被动措施不够用时,采取了针对恐怖分子的主动安全措施。即便采取主动安全措施时,以色列也总是尽量减少对旁观者的伤害,一贯坚持努力限制动用军队。例如,以色列发起针对恐怖主义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前,曾等待了18个月。2002年3月几乎每天都在发生自杀性爆炸,逾越节前夕的大屠杀使自杀性爆炸达到了顶峰,致使以色列除了采取军事行动,别无选择。

    对于一个民主国家而言,打击恐怖主义并非易事。当这样的民主国家屈从于国际压力,遵循一些不可能满足的标准时,这一使命便愈加艰难。以色列采取的所有防御性措施(无论是被动安全措施、合法步骤,还是适当、必要的军事行动)几乎都遭遇到了国际上的批评。以色列将继续坚持其民主价值观,但也必须要保护其无辜平民的生命安全。

    国际上对以色列片面的和不公正的批评只会鼓励更多的巴勒斯坦恐怖主义活动。不管巴勒斯坦人怎样倒行逆施,他们最终还是不得不放弃武装斗争。如果国际社会尊重以色列自卫的权利,同时让巴勒斯坦领导人明白恐怖主义是徒劳的,那么将大大增加实现和平的几率。应当向赞助和支持巴勒斯坦恐怖主义的国家施加国际压力,断绝恐怖组织的资金来源。巴勒斯坦人只有彻底放弃恐怖主义,真正实行通过谈判解决政治争端,和平才有可能实现。

定点清除行动是否正当合理?

如果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不对恐怖分子攻击采取任何制止行动,以色列除了采取行动来阻止他们外,别无选择。这就包括有目标的反恐军事行动。按照国际法,主动参与战事的个人是合法的军事目标。

    在与以色列所签订的协议中,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承诺停止所有暴力活动,逮捕恐怖分子,摧毁恐怖分子的基础设施,收缴非法武器和结束对暴力的煽动性宣传。然而,在1993年《奥斯陆协定》签署后的十多年中,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在履行义务方面毫无作为,反而积极鼓动和支持恐怖主义。恐怖主义有意将谋杀目标对准平民百姓。巴勒斯坦权力机构面对其控制地盘上猖獗的恐怖活动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加上它对这些暴力活动的积极支持,已让以色列别无选择,只能自己采取必要行动来阻止恐怖袭击。

    在过去三年中,以色列安全部队依旧得面对一个进退两难的局面——如何在打击践踏文明行为准则的恐怖分子的同时,坚持以色列的民主价值和武器战规则。以色列千方百计地寻找各种途径,以期有效制止藏身于巴勒斯坦人民中的恐怖分子的行动,同时又不伤害到无辜的巴勒斯坦人。

    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以色列的行动都是直接指向逮捕恐怖分子及其同伙,并将他们绳之以法。在少数情况下,逮捕是不太可能的。这主要是因为恐怖活动实施者及其头目在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控制地区得到庇护。这样,当存在一个明确的恐怖威胁时,以色列就不得不采取预防性措施,其中包括旨在阻止恐怖分子实施袭击的有目标的反恐行动。

    一般而言,国际法,具体来说就是武装冲突法承认,主动参与战事的个人不能享有豁免权。这样的人通过发动和参与武装袭击,将自己视为战斗人员,也丧失了这样的合法保护。在像哈马斯和伊斯兰圣战组织这样的恐怖组织中,所谓的政治派别和军事派别之间没有真正的区别。来自其组织各部的领导人积极参与组织和策划恐怖攻击,因此应认为是合法的军事目标。同样,成为战斗人员的人不只是在实施袭击之时,而且在敌对行动结束前一直是战斗人员。

    三年多来,以色列平民和士兵一样不得不面对成千上万次有组织的、威胁生命的暴力袭击,而媒体报道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这些袭击包括针对平民的自杀性爆炸、开枪射击、暴乱、私刑、火药爆炸、路边埋伏、迫击炮、汽车炸弹。巴勒斯坦还企图(但幸运的是失败了)实行“大规模恐怖主义”行动,包括企图袭击特拉维夫附近的皮格利特汽油燃料仓库和用汽车炸弹袭击特拉维夫最高的摩天楼。到此刻为止,这些暴力袭击已造成了900多名以色列人死亡,数千人受伤。

    在这样困难的条件下,以色列国防军尽可能谨慎行动,只有在如果以色列不行动就会导致无辜人员生命损失的时候他们才采取行动。以色列始终坚持按照武装冲突的原则和惯例行事,尽量使用预防恐怖主义所需的最低限度的武力,尽量使打击对象局限于暴力活动责任人,并尽一切可能的努力尽量避免伤及无辜平民。与之相反的是巴勒斯坦恐怖分子,他们专门针对无辜平民,并使用旨在造成最大可能的伤亡的武器。

    以色列政府对在当前暴力浪潮中丧失生命的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阿拉伯人)都表示遗憾。恐怖袭击不仅夺去了无辜生命,还严重伤害了和平进程。恐怖主义依旧是实现和平的主要障碍。暴力活动必须结束,双方才能重新进行建设性谈判。只有通过对话而不是武装冲突,才能找到一种公正的、持久的解决方案。然而,由于恐怖主义还在继续,以色列有不容争辩的责任来进行自卫和保护人民。

    最终分析表明,所有人员伤亡的责任都在于巴勒斯坦领导人,因为是他们发动了暴力活动并拒绝结束暴力。如果巴勒斯坦的暴力和恐怖主义已经结束,以色列就没有理由采取预防性对策。

巴勒斯坦的人道主义状况如何?

巴勒斯坦领导人利用暴力作为政治工具的决策破坏了以巴经济合作,导致巴勒斯坦人民经济生活水平急剧下降。

    在《奥斯陆协定》签署以后,以色列做出了切实的努力,在和平进程的框架内推动以巴经济合作,从而使1994年到目前暴力冲突爆发前巴勒斯坦的贸易和在以色列的就业,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合作,都有了显著的增长。

    为了促进货物和劳动力从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控制地区向以色列的自由流动,以色列自1994年与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合作以来,已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此外,巴勒斯坦权力机构还建立了工业园区,其中包括大量以色列投资和经济激励措施。这些举措对巴勒斯坦的经济产生了重大的积极影响。

    不幸的是,暴力和恐怖主义已导致了这些地区经济活动急剧减少,使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和以色列的经济都受到了影响。

    以色列政府正努力稳定这些领土上的局势,使那里的人们的条件得到改善。但以色列无意加重那些与恐怖主义和暴力无关的巴勒斯坦人的负担。

    然而,巴勒斯坦恐怖主义造成的巨大安全威胁却使以色列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以履行一个主权国家保护公民生命安全的职责。以色列正在沿西岸修建一道防护栅栏来阻止恐怖分子进入。以色列实施了旅行限制,以阻止恐怖分子接近目标。由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控制地区进入以色列的巴勒斯坦人也受到限制,以防止暴力和恐怖活动向以色列城市蔓延。这些措施和诸如路障等防范措施的目的是阻止恐怖分子和爆炸活动,从而保护无辜生命。

    商品、食物、药品、医护人员和救护车活动不受限制,可以继续尽可能(考虑到巴勒斯坦利用救护车运送被通缉的恐怖分子和武器)自由通行。此外,还简化了手续,使运往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的药品等人道主义物资能够快速递送。

    不幸的是,恐怖分子利用以色列放松对巴勒斯坦人日常生活限制的每一个机会,继续对以色列人发动袭击。

    以色列的政策是尽可能区别对待实施、协助和指挥恐怖活动的人和未参与恐怖主义的平民百姓。当一个特定地区的局势比较平静时,那里的条件不必依赖于其他地区就可以得到改善。因此,任何事件对当地平民的影响,与其他因素相比,更有赖于当地恐怖活动的程度。

    必须强调安全防范的目的不是加重巴勒斯坦人的负担,而是要保障每天面对生命威胁的以色列公民的生命安全。这些限制措施将会随着暴力和恐怖活动的终止而终止。

防护栅栏是什么?

目前在西岸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口中心之间修建的防护栅栏是一项防御措施,用来阻止恐怖分子对以色列发动袭击。以色列不是利用防护栅栏吞并任何领土,而且防护栅栏本身也不确定任何边界。防护栅栏路线的选择根据安全和地形因素加以考虑,同时尽可能减少对当地巴勒斯坦人民日常生活的干扰。

    自2000年9月以来,巴勒斯坦恐怖袭击夺去了900多名以色列人的生命,其中绝大多数袭击是从西岸发起的。巴勒斯坦的各个恐怖主义中心经常是位于与以色列人居住中心只有很短的步行距离的地方。以色列一直在想方设法阻止恐怖分子及其武器进入以色列城镇。建立防护栅栏的决定只是在尝试其他方案无法阻止致命的恐怖袭击后才采纳的。

    防护栅栏是一项防御措施,其唯一目的就是在恐怖分子的行动道路上设置实物障碍,阻止他们进入以色列。加沙已存在类似防护栅栏(根据以色列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之间1994年《加沙-杰里科协定》修建的),该防护栅栏是成功阻止恐怖袭击的例证。

    修建防护栅栏符合国际法。另外,“路线图”和平倡议并没有对防护栅栏这样的防御措施部署加以限制。恐怖主义确实是和平的最大障碍,希望防护栅栏能阻止恐怖袭击,能有助于寻求和平。

    防护栅栏围成了一个带状区,大约有四车道公路宽。其中心是铁丝网构筑的栅栏,支撑着一个入侵检测系统。这套技术上非常先进的系统是为防止渗透行动而设计的,与跟踪通道和其他观测工具一样。尽管在国际媒体的许多照片显示的是一个高高的水泥墙,但大部分防护栅栏(约占95%)是由这样的铁丝网构成的。

    除了努力确保公民安全,以色列还高度重视当地巴勒斯坦人的利益。以色列认为,在阻止恐怖主义的迫切需要和当地人道主义需求之间必须找到一个适当的平衡点。

    最重要的是,无论怎样,防护栅栏都不是任何未来边界的标志,未来边界是一个有待双方谈判的问题。重要的一点是,防护栅栏区域并没把任何土地合入以色列。西岸土地使用本身不存在任何具体的优先权。实际上,在某些区域,防护栅栏是建在以色列1967年以前的边境内的。防护栅栏不会改变巴勒斯坦土地地位、归属权或者这些地区居民的地位。防护栅栏西面只有少数几个巴勒斯坦村庄,那里的居民也无需搬迁,他们的合法地位保持不变。

    以色列修建防护栅栏时,优先利用了公共土地,是为了尽可能避免征用私有地。如果办不到,对私有地采用了征用而非没收的方式。这些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属于所有者。利用私有地时,按照法律,对所有者给予了充分的补偿。法律还允许任何所有人拒绝自己的土地被征用。

    有关农业问题,防护栅栏尽可能建在闲置土地上,努力避免土地所有人与其土地分开。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修建了特殊的入口,让农民能够进入他们的庄稼地。另外还采取了一些其它措施,如重新栽培受修防护栅栏影响的树木。

    巴勒斯坦人宣称,建立防护栅栏是故意限制他们的权利。这是毫无根据的。在考虑到安全的前提下,以色列已采取一切措施,确保防护栅栏尽量不破坏日常生活。

    此外,这种说法意在指责作为恐怖主义受害者的以色列不该采取纯粹的防御性措施,而完全忽略了始于西岸的巴勒斯坦恐怖主义对人身安全的严重威胁。如果没有精心策划的和针对以色列男人、妇女、儿童的恐怖主义运动,本来是没有必要修建防护栅栏的。

    修建防护栅栏的唯一动机就是以色列希望保护无辜生命的安全。

以色列怎样看待路线图计划?

2003年5月25日,以色列政府接受了“路线图计划”的步骤,希望这样有助于与巴勒斯坦实现通过谈判达成的和平。但是,巴勒斯坦人在“路线图计划”第一阶段就没有履行其义务,主要是“无条件停止暴力行为”的义务。

    “路线图计划”是四方(美国、欧盟、俄罗斯和联合国)制定的以履约为基础的指导方针。以色列接受“路线图计划”时做出了一些说明,以色列认为这些说明也是实施“路线图计划”的一部分。美国承诺全面而严肃地对待这些说明。而且,以色列认为,布什总统2002年6月24日提出的和平构想非常重要,“路线图计划”也提到了这一点。布什总统的那次讲话强调,实现两国和平相处的构想要求,作为关键性的第一阶段,巴勒斯坦必须实行改革,结束巴勒斯坦恐怖主义。

     以色列接受“路线图计划”的步骤,再次表达了以色列愿意伸出和平之手的意愿。实际上,政府的决定表明,为了结束冲突,只要让步不会以任何方式危及以色列安全,以色列愿意做出深层次让步。而且,只要安全情况允许,以色列愿意为改善巴勒斯坦人民生活、恢复巴勒斯坦经济做出贡献。

     然而,“路线图计划”本身和以色列迈向和平的意愿,都要求巴勒斯坦在每一阶段都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路线图计划”的第一阶段,这一要求就是要巴勒斯坦实行“无条件停止暴力”,拆除恐怖主义基础设施,没收武器,逮捕和瓦解在任何地方参与实施和策划针对以色列的暴力袭击的人。这有着重大意义。巴勒斯坦必须停止煽动性宣传。既然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自身接受了“路线图计划”,就有义务按照“路线图计划”要求的方式结束恐怖主义,停止煽动性宣传。以色列强调,在“路线图计划”实施进入第二阶段前,这些条件极为重要。

    以色列政府认为,以色列对“路线图计划”的说明,以及美国对这些说明的承诺都是实施“路线图计划”的关键。除了以色列有关巴勒斯坦针对恐怖主义和煽动性宣传采取行动的必要性的说明外,说明还指出,以色列不会接受巴勒斯坦要求的难民回归。在接受“路线图计划”制定的步骤时,以色列政府表明,难民问题的解决不包括让他们进入或定居在以色列。

什么是脱离接触计划?

以色列致力于和平进程,期望在两个国家代表两个民族的(以色列国为代表犹太人的国家,巴勒斯坦国为代表巴勒斯坦人的国家)原则基础上达成一个协商一致的冲突解决方案。

    以色列对推动和改善当前局势非常关心,认为当前还没有可信赖的巴勒斯坦伙伴,可让以色列与其共同推动双边和平进程。因此,以色列制定了单边脱离接触计划。

    单边脱离接触计划出于以下考虑:

    1、当前局势所造成的僵局是有害的。为了打破僵局,以色列必须采取行动,而不是依赖于巴勒斯坦的合作。

     2、这个计划将会使安全局势好转,至少从长远看会是这样。

     3、假定在任何将来永久地位安排中,在加沙地带都没有以色列城镇和村庄。另一方面,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在西岸还有部分以色列领土,包括它的城市、乡镇与村庄、安全地带与设施,以及涉及以色列特别利益的其他地方。

     4、对加沙地带和北撒玛利亚地盘的重新划分(如地图所示)将会减少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人的摩擦,并有可能改善巴勒斯坦经济和生活条件。

     5、希望巴勒斯坦人民能够把握好脱离接触计划带来的机遇,打破暴力恶性循环,重新实现对话。

     6、脱离接触进程将有利于消除关于以色列对加沙地带巴勒斯坦人负有责任的说法。

     7、脱离接触进程不影响以巴协议,相关的协议将继续适用。

     如果有证据表明,巴方愿意、有能力并且切实落实“路线图计划”要求的打击恐怖主义和进行改革,那么双方就有可能回到谈判和对话的轨道上来。

 

主要内容:

    一、加沙地带:

     1.    以色列将撤出加沙地带,包括一切现有以色列城镇和村庄,重新部署到加沙地带以外。撤离不包括在加沙地带和埃及接壤地带(“菲尔特尔斐路线”)的军事部署。

     2.    一旦完成撤离,在已撤离的加沙地带将不再有任何永久驻扎的以色列安全部队或以色列平民。

     3.    因此,将没有理由声称加沙地带是被占领土。

    二、 西岸:

     1.    以色列将从北撒玛利亚地区的一个区域(见图)撤出,其中包括4个村庄和所有的军事    设施,将其重新部署在撤出地区以外。

     2.    一旦完成撤离,在北撒玛利亚地区将不再有任何永久驻扎的以色列安全部队或以色列平民。

     3.    该行动将使巴勒斯坦在北撒玛利亚地区的领土连成一片。

     4.    为了方便巴勒斯坦的运输,以色列将改善西岸的运输基础设施。

     5.    此举将为巴勒斯坦在西岸的经济和商业活动提供便利。

     6.    防护栅栏:以色列将根据政府的相关决定,继续修建防护栅栏。其路线的确定将考虑到人道主义因素。

 

时间表

     撤离过程计划2005年底结束。

 

结论

     以色列期望国际社会对该脱离接触计划给予广泛支持。为了让巴勒斯坦人切实履行打击恐怖主义和实行改革的义务,从而使双方回到谈判道路上来,这种支持至关重要。
  • 上一篇文章: 以色列和中东: 巴勒斯坦恐怖活动

  • 下一篇文章: 西岸:以巴和平的关键
  • 发表评论】【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游客于2010-9-6 11:01:00发表评论说:  代表部分澳洲华人
         谁愿意要那些阿拉伯人?

  • 游客于2007-11-27 10:53:56发表评论说:  楼上说的不完全
         即使他们要移民去以色列,也得按照国际法,以色列不愿意要,也不是刁难

  • 游客于2007-3-4 1:40:22发表评论说:  尽量让难民后代离开难民营
         现在国际间移民是常事,应该让难民后代离开难民营,享受所在国的社会发展好处,把他们限制在难民营内是反人权的。如果,这些难民后裔放着优厚的工作不要,非要回以色列,以色列也应该以正常的国际间移民对待,不应该刁难。



  • 版权所有:犹太网 2004-2008 www.jew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Jewcn